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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大力起重手拉葫芦使用规则

发表时间:2012-06-14 15:00      

青岛大力起重手拉葫芦使用规则

1.严禁超载使用。
  2.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他动力操作。   
    3.在使用前须确认机件完好无损,传动部分及起重链条润滑良好,空转情况正常。
  4.起吊前检查上下吊钩是否挂牢。严禁重物吊在尖端等错误操作。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,不得有错扭的链环,双行链的下吊钩架不得翻转。  
   5.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,使手链轮沿顺时针方向旋转,即可使重物上升;反向拽动手链条,重物即可缓缓下降。
   6.在起吊重物时,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,以免发生人身事故。
  7.在起吊过程中,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,拽动手链条时,用力应均匀和缓,不要用力过猛,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。  
   8.操作者如发现手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。防止手链条磨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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